第三章插曲:死神领域
晚上8点10分。机场。
凌羽在将行李放上传送带后就走到登机口左顾右盼,可是一直不见有人过来找自己。这可怎么办呢,再过十分钟飞机就要起飞,要是人再不来他可不等了。
目光乱瞟,忽然看见在买票的柜台前,有个中年大叔付钱给售票小姐,在刚刚把钱包收好的时候,有个戴着灰色毡帽,稍微低着头的男子推着行李车从中年大叔身边经过,然后装着让行李像放不稳似的倒下来,再停下来伸手去提行李,顺手牵羊就把中年大叔的钱包给偷走了,然后塞到了行李袋里。
看不过眼的凌羽立即行动起来,假装不知道似的朝那个小偷走去,事实上他不装模作样那小偷也不会注意到他,因为他此时离小偷有三十多米远呢。
那个小偷估计也是老手,警觉性特别高,凌羽离他还有五六米的时候,他就察觉到了,赶紧转身推着行李车大步朝机场门口走去,越走越快。
凌羽也放快了脚步,可是还是跟不上小偷,看来,不跑是绝对追不上了。凌羽拔腿就追,那个小偷当然也马上提速,两人在机场大厅追逐起来,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
“小子,你再追我就让你见红!”那个小偷咬牙切齿地威胁道。
凌羽冷笑一声,暗暗运动念力,促使龙戒指将电能输入自己的身体,一瞬间,他的身体就拥有了超越奥运冠军的奔跑速度。只可惜,地板太光滑,不能在短时间内加速太快,但是想要追上小偷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那个小偷见凌羽迫近,一手抓起行李袋,另一手用力一推行李车,行李车朝着凌羽迎头撞了过来。
这点“小意思”怎么拦得住凌羽,他只是轻轻一跳就越过了行李车。
“喂,你们在干什么?”大厅里的一个便衣警察冒出头来大声喝问。
“那个家伙是小偷!”凌羽挥手指了指离自己只有两米远的小偷。
小偷这下急了,眼看就要被凌羽抓到,忽然,他迅速转过身来,将手上的行李袋朝凌羽抛去,然后顺势甩出一把小刀,扎向凌羽的胸口。
凌羽的反应慢了一步,被行李袋给打中脸,发出一声闷哼。行李袋掉到地上,掉出十几个钱包。
接着,凌羽做出了准确的判断,朝左边闪身一扑,躲开了偷袭的小刀,还朝小偷的肚子送去一脚,小偷顿时像沙包似的飞出几米开外。
旁观者无不惊奇,还以为是在拍电影,东张西望地寻找着摄影机的位置。
可是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结束,凌羽那一扑扑得过猛,撞向一个旁观的少女。
那个少女急退,没想到机场大厅的地板太滑,她整个人朝后翻去,最终屁股着地,原本手上捧着的十几袋零食也跟着落地,发出稀里哗啦的响声。
跌趴在地上的凌羽感到有些眩晕,抬起头来,只见有一只粉色的小猪印在一块白色的布料上,他两只手按着地面想站起来,却抓到了两条富有弹性而且十分光滑的大腿……
“死色狼!你好大胆子!”少女的尖叫声在凌羽头上响起,随即,一双凉鞋朝着他的脸部盖下来,他翻身一滚,终于站了起来。
眼前一个穿着白色短裙、粉色短袖衫的短发少女正弯曲着两腿,两手按着裙子,愤怒地瞪着凌羽,那表情像是要将凌羽的眼睛给挖出来。
(原来刚才我居然倒在她的裙子底下……如果我的推理没有错的话,那么那只小猪应该是……)
凌羽尴尬一笑,正想道歉,脑海中忽然出现一道闪光,目光一定,道:“难怪我觉得那么眼熟,我记起了!你就是上次那个——”
“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是有小偷还是有色狼?”凌羽的话被一名赶过来的便衣男子给打断了,便衣男子掏出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接着,几个保安跟民警也赶了过来。
“那个人是小偷!”“这个人是色狼!”
凌羽指着那个毡帽男子说,而少女却是指着凌羽说。
“把这两个人都带回来,小妹妹,希望你帮忙去录个口供,十分钟就够了,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
“可是我马上就要上飞机了啊!”少女已经站起来,一边拍着自己的裙子一边焦急地说道,“还有人在等着我哪!”
“等等,你就是那个新社员!”凌羽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推断的可能性很高。
“你……你难道就是那个前辈?”少女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没错,就是我!”凌羽点点头,尽量让自己说话有点前辈的风范,“你就是燕麦吧?”
“骗人!社长明明说那个前辈是个大帅哥,所以我才答应去的……”燕麦大失所望地说。
凌羽愣了一愣,哭笑不得地回了一句:“呵,趁现在还没上飞机,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搞什么,原来你们两个认识啊,以后不要随便跟警察开这种玩笑知道吗——我们走!”便衣警察见凌羽跟燕麦在那里旁若无人地说话,不甘心被晾在一边,就将那个小偷给带走了。那些保安跟民警见此也退开了。
“我去我去!”燕麦急忙表态,然后又小声嘀咕了一句,“没有帅哥,有美食也可以了……”
“那好,你的行李呢?”
“我没带什么行李,就只有一个背包。”燕麦拍了拍背后那个兔子状的背包。
这时忽然听到了机场的广播最终一遍通知说飞往昆明的班机即将停止登机,凌羽心头一急,不由分说一把抓住燕麦就朝登机口冲去。
燕麦回过头去看见自己买的零食正被两个小孩子和一个大人在捡便宜,气道:“哇,你们干什么抢我的东西?!”
“都不要了,上飞机我再给你买。”
在登机口,两人出示机票,连跑带冲,终于顺利地赶上了班机。燕麦是首次坐飞机,飞机起飞后生理和心理都感觉不太适应。凌羽给燕麦买了一大堆零食,燕麦喀嚓喀嚓地吃着饼干和薯条,很快就放松心情,跟凌羽交谈起来。
“你完全不知道社长要我们去云南是要干什么?”凌羽对燕麦的无知表示讶然并且开始怀疑社长最近是不是干起拐骗未成年少女的生意来了。
燕麦一脸无所谓地摇摇头,说:“社长只是说前辈是个很受女孩子欢迎的帅哥,只要跟着你,我想吃什么东西你都会买给我。”耸耸肩膀,“所以我才答应接受这个任务……社长该不会是让我们搞恐怖活动吧?”
(哈哈,在飞机上搞恐怖活动,你以为社长是拉登吗?)
凌羽觉得燕麦这个新社员很有意思,不过既然能通过社长那关,肯定有点本事才对,又说:“你居然那么轻易就答应了下来,要是社长是要我把你带去卖了,你怎么办?”
“不要小看我,我还没单纯到那种地步!”燕麦俏皮地皱了皱鼻子,“说起来,前辈,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再次见面呢,虽然你不是帅哥,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当好朋友的啊。上次拉面那件事你会生气吗?”
“那件事我早忘了。你不用叫我前辈,我也就大你一两岁吧,你叫我凌羽好了。”凌羽用亲切的语气说道。既然不得不在一起执行任务,想要提高效率就要搞好关系,凌羽在这方面很懂得变通。
“那你也叫我麦子吧。”
“好的。麦子,你应该是读初三对吧?也是在射日中学?”
“一个星期前才刚刚转学过来……我在初三(5)班。”燕麦在说话的间隙大口大口地吃东西,而且一下塞太多,把腮帮子都撑得鼓鼓的。
“你转学主要是为了加入我们社团吗?”
“对。”
“主要原因呢?”凌羽发挥侦探那种追根究底的精神,想在这飞机上就把燕麦的底细给摸清。
“社长向我保证过,只要我加入社团,他会负责把我培养成精英,以后完成任务不但有奖金,而且可以到处去旅游,吃遍天下美食。”燕麦说着期待地望着凌羽,“这是真的吗?”
凌羽有点不好把握地说:“旅游和美食确实……有的。”
“太好了!”燕麦高兴地直蹬腿。
凌羽正考虑该怎么对燕麦说出真相,可是看到燕麦充满期待的眼神却感到于心不忍,心想还是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跟她好好谈谈吧。反正有三天时间,不怕没有机会。
“麦子,当初你跟社长是怎么认识的?”
“是在路边摊认识的。”燕麦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兴奋起来,手脚一阵抖动,眼中露出得意的光彩。“那天我在路边摊吃午饭,有三个小流氓闹事,他们打起架来,有个家伙撞了一下我那张桌子,饭菜什么的全都翻了,我一气之下就扑上去教训他们,有一个被我踢晕过去,另外两个打不过我,逃跑了。社长刚好经过那里,他过来跟我说:‘你身手很不错,希望你加入我的社团。’我一听可以免费旅游还有免费美食,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昨天我去了一下社团,我见过吴剑哥跟火舞姐了,火舞姐真漂亮!火舞姐还有个妹妹叫水镜,也是社里的,似乎有事离开了,听说你原来跟水镜是一组的,你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吗?”
“水镜……”凌羽的心情一下子就跌落谷底,强烈的失落感甚至让他坐不直身子,他勉强说道:“应该就这几天了吧。”
后来,凌羽岔开话题,问了燕麦很多事情。原来燕麦家里开的就是跆拳道馆,所以她很小就开始学跆拳道,腿功了得,但是除此之外,燕麦只知道各个省份的知名菜色,其他方面的知识一概缺乏。社长大概是没时间训练燕麦所以才让她跟着自己学习吧。一想到自己要当别人的榜样,凌羽就浑身不舒服。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不觉中,飞机已经飞到了云南的上空。
从昆明机场出来,两人马不停蹄,坐出租车赶去车站。在豪华客车上,两人只是休息了四个小时就到了石林。
此时已经是半夜2点,但是石林外围的大街上,旅馆酒店的灯光依然大亮,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节目在空地上表演,旅客们跟着一起跳舞。在这个旅游景点,因为周围的居民比较少,所以通常夜间也十分热闹,不怕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连续坐飞机又坐车颠簸,凌羽感到身体机能出现了不正常现象,走路两腿发软,眼睛碰到强光会有刺痛感。在一间比较有民族风情的小旅馆订了两个套房后,凌羽就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睡过去了。
不过,凌羽刚刚闭上眼睛就听见拍门声,开门一看,只见门外的燕麦马上伸出一只手来,说是要出去吃点东西,但是身上的钱不够,凌羽只是迟疑了一下就去拿了三百块给燕麦,并且把胸针型通讯器给她,让她有事就联络。等燕麦数着钱奔跑着离去后,凌羽才又爬回了床上。深夜本来就是睡觉时间。
早上9点起来,凌羽洗漱后冲了个热水澡,换上一套耐磨的仿制迷彩服和一双黑色登山鞋,收拾好行李,然后就去隔壁叫门。
“麦子、麦子,该起床了!早餐有烤羊腿,你不起来我一个人吃了,冷了就不好吃了。”凌羽无奈之下使出了绝招,可是等了半晌,依旧没有回应。麦子没有手机,凌羽用通讯器呼叫她,可是她的通讯器已经关掉或者没电了。
(不会吧!那个丫头难道吃了一晚上,到现在还没回来吗?还是因为吃坏了肚子,昏在房间的厕所里了?)
这让凌羽有点为难起来,如果是前一种情况还比较好办,把行李放回房间然后回去找人;但是若是后一种情况,就要请柜台的管理员来开门,或者自己想办法进去,然后进厕所去救人……无论如何都要先进燕麦的房间确定一下她人到底是不是在厕所里,可是那种情形光是想象就让人脸红,事后只怕两个人都会无比尴尬,甚至相处不下去!
(我在想什么无聊的东西!当然是救人要紧,社长让麦子跟着我执行任务,我就有责任保护她的周全……不管那么多了,进去看看再说!)
凌羽左右看看,走廊里没人走动,于是放心地从背包里取出那把社长的最新出品之一——第二代百合钥匙。百合钥匙并不是百合花的形状,而是可以找准锁孔的结构,然后组合成适合的形状,这样就能轻易把各种门锁打开。
不到十秒,燕麦的房门就被打开了,凌羽闪身进去,迅速关上门。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进来查探一下燕麦在不在,可是心中却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慌乱感,真是莫名其妙。
燕麦不在床上,她的背包还挂在衣架上,昨天她穿过的短袖衫、短裙、内衣、内裤都扔在床上。
天哪,她昨天回来的时候难道把衣服脱了,然后光着身子去厕所的吗?凌羽条件反射般咽了咽口水,有点紧张地朝厕所门瞥了一眼,然后马上收回视线,搓了搓手,原地转了一圈。
最终,他放下行李,轻手轻脚地朝厕所门走去,走到门口,故意咳嗽了一声,然后敲门沉声叫道:“麦子,在里边吗?我要进去了哦!”
心跳得厉害,握住门把的那只手也出汗了,哗啦,门被用力推开了。
厕所里没人。凌羽顿时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
看来燕麦应该是换了衣服然后一大早就出去了,为了寻找更多的线索,凌羽回身坐到了床上,抓起燕麦的衣服仔细观察起来。福尔摩斯能从陌生人的衣服上看出那个陌生人去了什么地方干过什么,凌羽没有经过这方面的学习,但他现在很想试试看。
忽然,房门被打开了,穿着白色运动短衣和短裤的燕麦呆立在门口。
她的视线在第一时间落在了凌羽手上拿着的粉红内衣上,然后看看凌羽僵直的表情,又看自己的内衣,又看凌羽的表情……反复了几次后,她终于脸色一变,猛然冲进来,顺手抓起一个花瓶就朝凌羽砸过去:“凌羽,你这个变态!”
“啊啊……嗷——等等……”
跟燕麦从旅店里出来的时候,凌羽的头上多了个大包,当时虽然躲过花瓶对脸部的攻击,但是额头还是被狠狠亲吻一下。
虽然事后凌羽已经跟燕麦做了详细解释,可惜燕麦似乎并没有完全相信,因为她对他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一个女孩子对待一个同伴跟对待一个色狼的态度,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容易分得出来。
“昨晚我三点就回来睡觉了,早上起来是去晨跑,可是这里的路太弯又太复杂,回来的时候我找了半天才找对了路。”这是燕麦的解释。
“天哪,你就不会问路吗?”
“会呀,可是晨练的老人们说的方言我完全听不懂。”
凌羽买了一张石林的地图,发觉燕麦说的是一点都没错,石林这个地方的道路真的是七拐八拐,就算看着地图去找路,那也非常麻烦。
“我们去找个导游吧。”凌羽用商量的口气跟燕麦说道。
“嗯!要找个比较帅,笑起来很阳光的男生!”
可是当凌羽根据路人指示找到导游处之后,燕麦兴奋而期待的表情立即粉碎,因为导游处的导游们清一色都是云南少女,只有领队是个男性,还是个五十多岁的大伯。
按照导游处的规矩,客人先说好要去什么地方,要雇佣导游多长时间,然后出示证件,交了费用就可以自行选择看中的导游小姐了。一天才五十元,非常便宜。导游们的年纪都是在十七岁到二十五岁之间,她们排成两队让凌羽从中间走过,虽然她们中秀气美丽的有不少,但凌羽最后却挑了一个长相并不出众的少女,原因很简单,因为她笑起来非常自信。
“你们好,我们导游一般是不称呼客人名字的。我们这里姑娘都叫‘阿诗玛’,小伙子都叫‘阿黑’,你们叫我‘阿诗玛’,我就叫你们‘阿黑’。”少女的导游卡上写着沙琳,看起来十八岁左右,衣着是彝族少女的标准打扮,红色的镶边上衣,红色的长裤,头戴一顶鸡冠帽,说话的语气从容自然,估计有不少工作经验。
“阿诗玛,那么我们这一趟就拜托你了。”凌羽说道。
“阿黑,不客气。”
“啊……我明明是女的,为什么我也是‘阿黑’?”燕麦很不喜欢被人叫‘阿黑’。
沙琳只是抿嘴一笑,说:“对不起,那么这位妹妹,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以直接叫你名字。”
沙琳本想跟燕麦说明,在他们彝族的古老传说中,阿诗玛跟阿黑是一对历尽磨难却最终不能在一起的情侣,阿诗玛对彝族少女而言就是象征追求自由跟爱情的女神,而她们叫客人阿黑,那是一种高度的尊重。不过看燕麦一副小女孩的任性模样,就干脆顺着她的意思好了。
“阿诗玛,我叫麦子!”燕麦笑逐颜开。
在沙琳的带领下,凌羽跟燕麦在9点30分的时候进入了大石林。大石林到处都可以看见耸立的巨大石头,一般都有几十米高,孑然一身,跟周围的巨石并不相连,而且数量极多,看起来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似的。
很快,凌羽就发现请导游并不是个明智的决定。当然,不是说沙琳不够专业,而是恰恰相反,她太专业了,燕麦问她这里有什么特色美食,她一一告知,燕麦听后垂涎三尺,马上请沙琳修改游览线路,最好可以吃到所有的特色美食,于是,线路比预计的变长了三四倍。
趁着燕麦吃东西的时候,凌羽买了饮料给沙琳,然后悄悄请求沙琳,下次告诉燕麦,所有的美食在阿底村都有,只要去到那里什么都可以吃到。
“我们导游是不可以说谎的,不管是不是客人的要求。”沙琳看见凌羽心急的样子又说,“不过我会尽量避开这个话题——不要怪我多嘴,我觉得跟女朋友一起出来旅游,还是大方一点比较好哦。”
凌羽顿时无语,只是强笑着点点头。
因为沙琳的协助,后边的路程走得比较快了。沙琳挑的都是一些僻静的线路,一边走一边给两人介绍那些怪石的名字跟彝族的神话,燕麦每次问到美食的事情,沙琳都会扯到他们家乡的乡俗和趣事上。凌羽不得不承认,沙琳是个很优秀的导游。
下午1点,凌羽一行人来到了阿底村,在沙琳的介绍下,他们很快就入住到一个叫金太的老伯的家里,沙琳的任务完成,接着她要去这里的导游分处报告,让凌羽跟燕麦有事可以再去联系她,她傍晚之前还会呆在村子里。
金太老伯让凌羽和燕麦喝点水稍微休息一下,接着只用半个小时就准备好了丰盛的午饭招待他们。洋芋酸菜汤、石烙仔鸡、臼捣仔鸡、凉辣汤、荞麦烙饼、咂酒……看得燕麦两眼发光。
沙琳还介绍过,跟彝族人吃饭的时候,主人将食物推到你面前,你要是不吃那就代表你看不起主人。大概是因为燕麦长得比较可爱的缘故,金太老伯将好几大盘食物推到燕麦面前,燕麦本来就想吃,自然不客气,可是吃饱之后金太老伯还不停推菜到她面前,她只好勉强吃完,一顿饭下来,把肚子都吃圆了。
不过,这是好事,因为燕麦吃饱后,在夜晚之前肯定都不会再有食欲了,凌羽正好可以趁这个时候去调查严石跟宋水盈的事。
金太老伯在村里住了有几十年,有什么事情问他肯定错不了,可是凌羽觉得住在人家家里,明明说是旅游,忽然又要找人,这太自相矛盾了。还是出去随便找户人家调查一下比较好,阿底村并不是很大,相信不会太困难。
调查的过程是出乎意料的顺利,凌羽把燕麦留在金太老伯家里,自己一个人出去,看见有棵大榕树下坐着个正在抽旱烟的老头,那个老头神采奕奕、目光明朗,肯定知道很多事情。
“老爷爷,能不能向你打听一点事情。”
“小伙子,呵呵呵……你是我们村子的客人,你有什么事都可以问的。”
“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户姓严的人家,主人是严风。”凌羽报的是严石父亲的名字。
“哦,‘卖货郎’严风啊,知道知道。”
“那么,宋语家呢?”这次报的是宋水盈父亲的名字。
老头看凌羽的眼神有点猜疑起来,他皱了皱眉,又说:“你想知道他们两家的事情吗?哎,小伙子,虽然我不知道你要查这些事情干什么,但是他们两家并没有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告诉你也无妨。”
原来十三年前,那时村里还很穷,严风是一个挑着担子去城里进货来卖的‘卖货郎’,他老婆死得早,留下一个三岁的孩子,所以他到哪里都带着那个孩子。村里人都认识他,而宋语只是个普通的农民,两人算不上有交情。那年宋语的女儿小盈也是三岁。一天夜里,小盈忽然得了一场大病,高烧一直不退,用了什么秘方都没用,严风听说城里有治疗发烧的特效药,就连夜赶了三十公里路去城里买了药回来,因为夜里看不清路,回来的时候,严风手脚都摔伤了,满身是血。小盈吃了药之后很快就退了烧。宋语感激严风的大恩大德,就答应当女儿十八岁时将她许配给严风的儿子石头当媳妇。后来,村子受到了旅游部门的扶持,迅速发展了起来,严风趁着景区刚刚开放那会儿,卖了很多工艺品,赚了不少钱,他是那批最早住上瓦房的人中的一个。宋家后来也赶上了发展的热潮,宋语的老婆是个精明人,在村里组织起一个刺绣协会,她当了会长,然后去跟市领导联系,希望政府能扶持一下村里的刺绣工艺,让村里的女人们也有工作的机会。结果,这个提议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那些姑娘们的刺绣卖到了全国各大城市里,不久后还卖到了外国。宋家成了村里最有钱的一家,村里那幢最漂亮的楼房就是他们家盖的。
老头停了一下,抽了几口旱烟才一边喷着烟雾一边继续说下去:“宋家的女儿小盈是越长越漂亮,村里有不少人家都希望娶她当媳妇,只是大家都知道她已经许配给严家,就没人来求亲。可是她自己却不愿意嫁给严石,初中她跟严石上的不是同一间中学,上了高中,她自己要去G省读书,八成是想要摆脱严石……后来听说严石也追去了G省,不过我估计小盈早不认得严石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老人深深叹了口气,“时代不同喽,现在年轻人的婚事,做父母的也管不着。”
(这么一来,严石就有了杀宋水盈跟卓一航的动机!但是,严石为什么又要杀纪朵拉呢?)
要想深入调查,最好还是等回去后再亲自去找严石,现在这一趟的调查算是已经结束,接下来就要考虑怎么去找13号地点埋藏的东西了。
现在才下午2点,时间尚早,最好马上行动。于是,凌羽立即奔回金太老伯家里,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要带燕麦走人,金太老伯不收他们的钱,只希望他们下次来的时候再来住他家,彝族人送客也有一套礼仪,所以还是耽搁了一阵子。
“我们还要去哪里?”麦子发觉越往前走人烟越少,有点警惕地问道。
“执行任务。”
“到底是什么任务啊?”
“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