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婚姻理念中,少女对新婚的经历莫过于含泪离别自己的父母,此时,女孩的父母握着新郎的手,然后把女儿的手搭在他手上,嘱咐道:“我把女儿就交给你了。”男方当然一脸的刚毅和自信,对两位老人承诺,一定让她得到比其他女人更多的幸福。
夜间,新娘羞赧地等待着新郎来揭开自己的面纱,那天她会觉得自己突然间长大,怅然若失地回头望见自己洒落在时光中的,破碎的如水般纯净的年华。她会有些惊惶失措,还会带着些许的,只有新郎才能察觉得到的坏笑,直到红烛熄灭的那一刻,神圣的新婚之夜强烈地召唤着夫妻们的使命感,她才将要做一个真正的女人。两人将在这晚“第一次”零距离的接触,美好的新婚之夜的记忆,将永远镌刻在他们心灵的深处。
是的,新婚无疑是最值得人们期待,是人生最快乐,最重要的大事。
新婚之夜之所以值得期待,是因为它既是恋爱长跑的一个终结,又是爱情转化成为亲情的开始。按我国的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亲密行为是不包括性行为的,因为第一次要留到结婚,留给托付终身的人。
然而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物质丰富,多彩多姿。人们的恋爱观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甚至要颠覆传统的“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观。青少年们更是动辄便发生性关系。
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西方文化的涌入及我国边缘性文化的泛滥,有的青少年信奉灵肉不可分离,爱要爱得完整,于是草率地进行了没有性知识下的性行为。虽然知道大家最后肯定不会结婚,但欲望的驱使下,那仅有的一点点理智被早被欲火攻破。可是,如果联系到婚姻,过早发生性行为便不会是自己理所当然的“就那么回事”。
当今的出版物有越来越多的性生活内容,偏重性的欲望描写。加之影视作品中性的内容增多,以及校园公共场合恋人的亲热行为映入眼帘,在这种文化氛围下,使得使少女时期对性产生朦胧的期待,好奇。有好多女生因为一时好奇冲动发生性关系,直到怀孕不得不流产时,才后悔莫及。
婚姻是终身大事,而恋爱不过是婚姻的前奏,它可以成功,也可以失败,可以不了了之,因此我们不要在恋爱上大伤元气。
婚前有过性行为或者新娘曾经为别人打过胎,这样便会失去应有的温馨和快乐,反而蒙上阴影。一辈子难以抹去。而对于那些经过长期同居而走入婚姻的夫妇而言,双方已没有新鲜感,结婚只不过是走过场。没有尝试过禁果的人,性爱的诱惑力当然会更大,而那些尝过的人早已变得麻木不仁。所谓的“新婚之夜”,自然而然地没有了。以后要回忆新婚之夜,却无从回忆,岂不是悲哀。
青少年的性意识,恋爱观等尚未成熟。婚前性行为虽然使得男女双方在性欲方面得到满足,但会使人在不知不觉中痴迷,导致偏颇的爱情观的产生,导致影响到将来真正的婚姻。由于女性的特殊生理结构,婚前性行为给女方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因此,对于婚前性行为,性行为的教育,社会各界应当尽全力,家长更应当对自己的子女负责,不单单是女方家长要教育自己的女儿,只有在婚姻关系的确立后,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性交行为。男方的家长更应当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要影响了人家的一生。在适合的年龄,做适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