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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谁说你不会』 ·阮建华
第2卷:爱的故事· 第18章 阿梅的伟大和痛苦

    我很想好好的谈谈我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冬梅。可以说,我是怀着极大的歉疚,极大的感激和不安的心态来叙说她的。是她,用她的温柔和善良,用她的青春和热情,支撑我走过了人生中最为黯淡的岁月。如果不是她的陪伴,如果不是她用身体抚慰我的失意,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和力量独自走过那段灰暗的日子。

    2002年,我大专毕业毕业,告别了大学时期的女朋友,开始踏上社会。经过了两个月的奔波求职,依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是屡屡遭遇骗子公司就是工作不对口。后来在熟人的介绍下去建设银行朝阳支行做了一名临时工,就是所谓的代办员。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500元。试用期过后,每月工资700元。不再有任何其他待遇。

    在银行工作,听起来好听,也有面子。然而,干了三个月,我就从原本拥有的“大学生”——这个听起来颇为风光的头衔而跌到了人生的深谷。在银行里,等级分明,贵贱分明,代办员的地位非常低,正式员工根本不会尊重我们。他们每个月都发很多日常用品,水果等东西,我们默默地在旁边看着他们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就是没我们的份,那种难堪真是难以形容。这种差距无时无刻不使我觉得煎熬,使我觉得屈辱。生活的艰辛沉重地压得我直不起腰来。毕业后经历的种种,加倍了我的自卑心理,我不再觉得大学生算什么。

    刚上班的时候,我在江南淡村租了一间房,200元月租,房间没有任何东西,只有我在地上铺的一张席子。

    因为不是银行的正式工,中午时间单位不允许逗留,而我买的单车又被偷了两次,就舍不得再买,也不愿花钱坐公交车,所以中午的时间我就在朝阳中心花园的水泥板凳上睡觉,碰上太阳很晒的时候就拿报纸来盖在脸上。

    那一天中午,我还是在水泥长凳上午休,醒来时蓦地发现我的眼镜和皮鞋都被偷走了,尽管我对这种事也有几分预防,睡觉的时候我把钱包放在上衣的内袋里,压着钱包睡,但一摸之下,才知我的钱包竟然也不知去向。我就只好眯着眼睛,光着双脚去上班。

    尽管我有四百多度的近视,但那天我还是能够感觉到,同事们都在看我。我想向同事借10块钱去买双拖鞋,但那些女人都用着惊恐的眼光看着我,个个都说没带钱,唯恐避之不及。于是我就光着脚眯着眼睛上完了一下午的班。这本不奇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势力的,因为,就算他们不帮我,我也不能怎么样,看我这样子就像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发财,更不可能去做他们的上司,主宰他们的命运。

    那天下了班的时候,单位要关门了,实在没办法,就光着脚走到街上。来到一个鲜花店的门口,拿起他们的公共电话,拨了几个同学的手机,但不是停机就是没人接听。我知道,如果拨不通,那就连付公用电话费的钱都没有,可能就同犯罪分子没有什么分别了。一筹莫展,心中气苦,走投无路的我只能坐在那个花店的门口发呆。当时我只盼能够等到花店大洋,老板不再来追究我的电话钱。

    我在花店门口一坐就是三个小时,期间想再去打电话给同学,但我没脸再这么做,我怕又拨不通。这时花店的姑娘走了过来,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困难。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有救了。她长得挺不错,个子不高,身体比较丰满,性格和善。于是我就借机跟她简略说了我的情况。她笑了笑,拿出一双拖鞋给我穿回家。我当时除了谢谢之外没说什么,因为我怕和她承诺了我又做不到。

    第二天,我找到同学借了50元,兴奋的我立即拿钱去还给花店的女孩。并在她的店里买了10花玫瑰,当场送给她表示谢意。她觉得意外又好笑,说我是傻子,竟然买她的花送给她。当天晚上我下班后就去她门口等她,请她吃了一餐饭,然后一起去人民公园散步,当晚我就牵她手,亲了她的脸。

    我们开始交往后,她一直都说要去我住的地方看看,但我就是不敢带她去。毕竟在那间昏暗简陋又有些霉气的出租屋里,只有一张铺在地上的席子,穷得可怕。可是我经不起她再三提出的这个要求,于是我心想豁出去了,她去了爱怎样想就怎样想吧,就算歧视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果然,当她站在出租屋时,看着地上的一张席子,愣了几秒钟。

    可是当晚,我们竟然就在那席子上发生了关系,我也把另一把出租屋房门的钥匙给了她。一夜过后,我下班回来时,发现“家”里焕然一新。不知她从哪里找来一块板,用砖头垒起来,把板盖在上面,再铺上席子,就成了一张“席梦思”。还有一块小的板,盖在几块砖头上,就成了实木餐桌了。我心里很感动,背过去的时候悄悄流了眼泪。她没有嫌弃我。当时我没有办法再说话,到卫生间关上门哭了好一阵,洗了把脸。我们就这样开始了同居的生活。

    那时候的生活非常艰苦,困难得让别人无法想象。她是广西河池人,来南宁打工,每个月的工资只有300元,如果再加上我的工资,生存是没问题,但根本存不下一分钱,遇上过年过节的时候,又或者生病访友什么的,还有一笔对我们来说不小的意外开销。每当有意外开销,便向大学同学借几百元应急,工资一到手就去还钱,然后就所剩无几。

    其实我们根本不想和别人借钱,可是没办法。有一次,我们下班回家,两个人加起来只有两毛钱,坐在床上发愁。我叮嘱她在家里呆着等我,我出去想办法。其实我能有什么办法呢?在这个城市一个熟人也没有,仅有的向个同学该借的也借过了,实在没有什么办法了。但一想到她还在家里等着我拿菜回去做饭,我就不知道哪来的勇气,走到我们租屋附近的米店,掏出身份证,说能不能先赊5斤米,一包盐给我,把身份证押在你这里,过两天就给你钱。那个小卖店老板是个女孩,她看了看我,说我认得你,于是就拿了几斤米和一包盐给我,并把身份证还给了我,说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还。我激动地不知所措,拿了米和盐就往家里飞奔。

    当天晚上,我们就用白粥泡盐解决了晚餐,在吃粥的时候,我们还开了玩笑,挺快乐的。**成了我们唯一最大的乐趣。只有在那个时候,我们可以完全忘记烦恼。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用身体来抚慰我,默默地躺在我身边抱着我。

    那段岁月里,她做好饭等我回家。等待着在单位里被摧残得七零八落的我。无所谓理想,只有求得一口气在。感觉自己就象最低贱的生物,苦苦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界。但每次和她**的时候,我就重新点燃了我的梦想和激情,重新有了力量和勇气。

    有了与她的同居关系,我觉得自己就有了责任,于是我下了决心,要辞职,去闯世界。

    可是创业谈何容易。后来的那段时间,没钱办暂住证,为了躺避查房,我们天天晚上到街边去坐到凌晨2点再回去睡觉。她经常是顶不住,就在路边睡着了。有时候真的太困了,不想去睡大街,巡警象土匪一般进村般查房,我因为最先惊醒,本能的躲在床底下,她被抓走了。当时我很冷静,我想只有保全自己,才能想办法借钱把她赎出来。

    她跟我三年,没买过一件衣服给她,都是穿旧衣服。唯一的一次,是我们去逛平西村的夜市,她买了一条5块钱的外装短裤,当时我穷困交加,心情不好,她被我骂了整整三天,也没说一句话。3月12号是她的生日,三年内也只给她过过一次。

    有一次我们又吵架,她收拾东西一边哭一边离开,我把她最喜欢的公仔从楼上扔下去,看着她哭着离开的样子,我的心何尝不难过,但也不知为何,我硬着心肠就不去哄她,因为我知道她会回来找我。

    终于她怀孕了,我们这样的环境,大家都心照,肯定不能要孩子。于是做了最便宜的药流,没有钱买好的东西给她吃,她流产第二天又去上班了。结果在下班的时候晕倒在路上。

    后来我终于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老板很看重我,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但或许男人真是一个畜生,这个时候却开始看她不顺眼了,感情越来越淡,我做了很多对不起她的事情。后来就分手了。分手后我偶尔还会找她借钱,她也义无返顾的帮助我。找她的朋友借,她的朋友里面有做小姐的。

    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小老板了,刚刚好三十岁。她陪我度过了生命中最暗淡的时光,最后的结果,却是享受不到我成功的喜悦。近两年我过得很好,按照当时跟她在一起时候的标准来看,现在可以说是飞黄腾达了。我一直在找她,担心她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是那么艰辛。因为她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什么技术,所以我暗下决心,打算找到她后,要给她开个店,给她几万块钱。

    上个星期,从一个朋友处得知,她嫁给了一个厨师,在柳州开了一个饭店,去年就赚了20多万,在郊区起了一栋私房。我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但我还是想找她,纯粹出于感激,但又怕破坏她的家庭,我至今仍然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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