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天上有好多的繁星,我们看它的时候,不知道哪一颗是即将擦破天际的那颗。曾经,我们都很虔诚地面对着满天的星斗,重重地许下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期待着,期待着许完愿的那一刻,流星会立刻出现在我们眼前。可是这毕竟如同沧海一粟,多么地难以实现。现在,你就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吧,相信我,我一定能够实现它。
一
李少华和雪珍是高中三年的同学。李少华身体强壮,喜欢留长发,长得遮住了眼睛。平时没事的时候,他总喜欢逗女同学玩。在那样的教育环境下,性成熟和性压抑加在一个男生的身上,就扭曲成了对异性的发泄。
可是,雪珍是这样的特别,李少华原本觉得逗女孩子只是一种消遣,后来竟然成了一种需要。这一切,只因为她是雪珍,只有雪珍能令李少华这个不羁少年收敛三分。一个学期后,他们由打骂变成了情侣。
文理分班之前,他们同在三班。文理分班的时候,李少华为了能和雪珍在一起,毅然填报了文科班。
这事情传到了雪珍父母的耳朵里,雪珍父母大惊,嫌李少华家境不好,父母成分太差,加上雪珍要高考,于是便禁止雪珍和李少华来往。雪珍成绩向来很好,考上了北京外国语大学。可是她还是恋恋不忘李少华,于是李少华便来北京打工。他们约定三年之后,事业有成,结婚。
二
黎明时分,李少华抚摸着靠在他肩上的雪珍,说道:“三年后的今天,如果你能来,那就来。如果…”李少华顿了顿,又说:“如果你真的嫁了人,也要来看看我,行吗?”
雪珍扑哧一笑,道:“那不是怎样都要来?”
李少华装作郑重其事地说道:“那也不一定,除非…”
雪珍听到这里,立刻用手捂住李少华的嘴,顽皮地说道:“不许你说不吉利的话,你想说除非你殉情了是吧?”
“不,不是的,”李少华说,“我想说除非你殉情了。”
说完,李少华在雪珍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下去,又顽皮地轻咬她的耳根,对视片刻,他又郑重地凝望着远方。雪珍叹了口气,说道:“咱们不开玩笑了,说正经的。我一个人来北京,人生地不熟,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当初我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就是因为他们说你没有工作。但我绝不在乎这些。唉,你说,我们女孩子家能做什么…”
夜越来越深,李少华和雪珍抱在了一起,泣不成声。李少华说:“雪珍,我一定努力,去奋斗,去赚钱,让你能在北京安家,现在我们只能做暂时的分别,因为我们都没钱。希望… 希望你能体谅我的决定。如果三年后的今天,我,我没有看到你,那说明你已经另有出路了,我不怪你…”
雪珍也哭道:“我们是青梅竹马,我们的爱是无条件的,不管怎样,到最后我们都要在一起。”
回到宿舍,雪珍躺在床上,想起她们之间的约定,觉得甜甜的,美美的。憧憬和希望便是她今后的精神支柱。
三
一年后,在一间酒吧里,李少华正在给人端酒。此时的李少华与一年前那个刚从小县城上北京的土里土气的少年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首先头发柔顺明亮了,然后皮肤竟然也白了许多,合身的制服将他笔直的线条显衬了出来,他喷了淡淡的香水,浑身散发着一股青春的活力。
“小姐,您点的酒,请慢用。”李少华熟练地把酒和杯子摆好,转过身来正要离去。
突然,一个女人拉着他的手,然后把身子靠了过来,醉醺醺地说道:“我好难受,文乐,送我回家,不要离开我…”李少华还是用一只手顶着盘子,任由那女人往自己身上蹭,他低着头,似笑非笑地对着那女人说道:“当然可以,小姐,我很乐意,不过请你先给我300万,外加一套住房,还有北京的户口。”
那女人突然“清醒”了,直起身子,对他说:“哼,不识抬举!”
四
在这一年的秋天,李少华收到了一封信,内容大致是父亲让他回去看看。李少华想,在这样的酒吧工作不容易,请一个星期的假回来,未必还有你的位置。可这毕竟是父亲的要求,工作没了还可以再找,哪怕这是千辛万苦才找到的。
李少华回到了家才蓦然发觉,他已经有一年多没回来了,主要原因是他觉得只有真真正正地在北京立足了,才有脸见父母。
他不多问什么,简单地交代了一下在北京那边的情况,给了父亲一千块钱,说让他好好保重身体。父亲没有收下这么多,退回了七百。
李少华回家的第二天,他的高中同学朱欣便来他家找他。那封家书是朱欣代写的。朱欣在高中的时候就暗恋着李少华。其实论条件,朱欣在很多方面比雪珍要好,朱欣是县长的女儿,长相不错,受到过良好的家庭教育,中专刚毕业就被分配到了县里的支柱工厂里当会计,可谓是前途无量。可是李少华却偏偏不喜欢她,因为青梅竹马式的初恋在他的心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而那个初恋情人,便是雪真。
朱欣说:“少华啊,你回来了也不说一声…”
眼看朱欣还要往下说些什么,可是李少华打断了她,说:“我回来只是看一下,这就走,那边很忙。”
朱欣意识到了什么,脸上有了不自然的表情,尴尬地说道:“是,是吗,我也是刚听你姐姐说你回来了,所以来看你。”
李少华淡淡地说道:“朱欣,我觉得你应该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或许,你会得到你想要的。这里太小了。”朱欣反问道:“那你呢?你得到你想要的了吗?人人都想着要出去,出去就一定有出路吗?见到的东西越多,自己就越觉得不平衡,就越觉得不满足…”
李少华的心像是被什么扎了一下,低着头,说不出话来。他本想反驳朱欣几句,可是想出来的说辞始终无法从他的嘴唇中发出。
五
李少华回到北京有两个星期了,依然找不到工作,他成日成夜地在大街上徘徊,他虽然不懂电脑,可是以前在酒吧的朋友告诉他在网吧过夜是最划算的,于是他每天凌晨两点的时候便钻进网吧去睡觉。
在他去这间网吧第七天的时候,一个女人走到了他的旁边,亲切地问道:“小伙子,刚来北京?”李少华神色恍惚地答道:“是,是的,你怎么知道?”那女人说:“我在这里观察了你好几天了,不用猜也知道。你看,我这里有份工作,就看你愿不愿意做了。”
李少华听后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由于对自己的极度不自信,他激动地对那个女人说:“做犯法的事情?”那女人笑笑,说:“别说那么难听,其实也就是吃吃软饭,当几天小白脸,混日子过着,能结婚就结婚,不能还可以分到一笔钱。”
李少华听得满头雾水,但那女人说得津津有味,他虽然不懂,但也故意表现得很感兴趣。最后,那个女人让他明天在星巴克与一个叫“欢欢”的女人见面,一切都由她安排。
“欢欢”约四十来岁,脸上有一层厚厚的粉,人家十几岁姑娘的脸可以叫做吹弹可破,她那层粉似乎也是吹弹可破了。
“哟,容儿,您可来了,可没见着阿牛哥啊?会不会是害臊了?”欢欢说道。谁知刚说完,就见后边的李少华缓缓走来,欢小姐不停地上下打量,嘴角露出微笑,看看容儿,满意地点头了。
六
第一天晚上,李少华和欢小姐住在了一起,起初的时候他觉得恶心,只顾着坐在一旁发呆。是的,面对着这样一个体形臃肿,满脸抹着厚厚一层脂粉,且相貌丑陋的女人,如果任何男人对她有兴趣的,那都不是男人。不过似乎欢小姐并不担心这一点,她很自信地与和他攀谈,问了他的家世,他的一些情况,然后便让他先洗个澡。洗毕,欢小姐也进去洗了一会,围着浴巾出来,倒了两杯酒,让李少华与她干杯。
李少华一口喝干了那杯葡萄酒,欢小姐的杯中的酒量还是如故。过了几分钟,李少华迷迷糊糊地自己脱了衣服,被欢小姐扶上床…
第二天,李少华一醒来便开始呕吐,从床上吐到卫生间。欢小姐站在卫生间门口,冷冷地说:“看来这药量有些过头了。”
七
李少华坐着欢小姐的车,来到了市中心,欢欢说要陪他来挑一些衣服。整整一个上午,李少华不停地试着店里的昂贵男装,欢欢欢不停地指指点点,最后把大袋小袋的都扛上了车。
这天晚上,欢欢依然拿出了两杯酒,让李少华喝尽,自己同样没喝。
李少华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不行了,终于,他不能再与欢欢行房事。欢欢带他去了几家医院,终于有些好转,可是一个多月下来,李少华只瘦得剩下一张皮了。
欢欢最后还是炒了李少华,他得到了5000块钱,作为找到下一个工作前的“安置费”。
八
李少华想,受不了委屈,便不是大丈夫,自己的前途一定是无限光明,但道路是注定曲折的。他又继续找到容儿,要求她给他再介绍一个女老板。当李少华见到这个“新客人”时,他的惊讶不亚于第一次见到女人的胴体,因为那“女老板”实在太漂亮了,加上一身雍容华贵的打扮,已经远胜于雪珍。
李少华和她进了酒店的房间。一夜过去,她没有留下,只是给了李少华一个地址和电话号码,让他去找她。李少华看了看署名:宇姬。李少华按着地址找到了宇姬的住所,那是在一套公寓的八楼。李少华刚刚敲开门,就被宇姬迎面打来一个耳光,对着他吼道:“以后你来的时候先打个电话!”
原来,宇姬也是被老板包养的,她虽然不愁吃穿,还有二十几万的别克开,但一直都受到老板的老婆监视和打压,以至于换了三次住地,并且她曾经为老板做过三次堕胎手术。因此,她想找个同龄人来谈恋爱,一来弥补一下内心的不平衡,二来也是由于经历了这种种非人的待遇,扭曲了内心,便产生了报复的情绪。
这是李少华一天到头的第一次小便,他足足站了有一分钟,还是不行,那种难受的感觉使他把头都靠在了墙上。他身后的宇姬,用颇似得意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幸灾乐祸却带着故作关切的语气问道:“怕是工作累了吧?该注意身体,一天不要赶那么多场。”李少华心想:“呸,就你一个我都受不了了。”
每次宇姬喝得酩酊大醉回来,总会先拿李少华发泄一番,说他没出息,小白脸。骂完了,又抱着他哭个不停,因为李少华身体不行,连例行公事都免了,就抱着到了天亮。醒来后,发现几个老板打来的电话,匆匆忙忙洗漱化妆,并嘱咐李少华:“出门的时候注意看,有没有陌生人老盯着你。”
渐渐地,宇姬对李少华的感情开始冷漠,宇姬对他坦白:“我想找一个纯情的男孩子。”她说得很认真,可是李少华觉得这挺幽默。临走时,宇姬他说:“以后想在北京混,要多读点书。”李少华心想,我高中毕业,而你是初中毕业,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九
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谁都无力改变,也无需去改变。宇姬和她的前老板,李少华和宇姬,都各自分道扬镳。宇姬也出奇地大方,一分钱都没有给他。在北京,他没有地位,没有金钱,轻飘飘地像一只羽毛,然而,他背负的誓言又使得这只羽毛不自由,不快乐,甚至被压至不能呼吸。穷人的天堂已经没有了。
辗转反侧,不能入寐,于是李少华再去买了五张报纸,垫的垫,盖的盖,又重新找到了久违的温暖。
入夜,凉风习习,一滴细小的泪珠从他的眼角滑落。在梦中,他和雪珍来到了大海旁边,他对雪珍说:“做我的新娘好吗?”雪珍不说话,将头靠在了李少华的肩膀,就这么默默地抱着。他们都闭上了眼睛,回想起小时候,在一起玩耍,一群男孩子都喜欢欺负雪珍,因为她美丽,可爱。但是在李少华和雪珍单独相处的时候,又是另一番景象:他们一前一后地奔跑,叫着,笑着,跳着。累了,便靠在一起,咕咚咕咚地你一口我一口地喝汽水。
十
夏天的太阳在早上六点的时候就已经可以把人的眼睛刺得发疼,李少华懒洋洋地躺着不想起来。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年半,李少华想,不能就这样放弃,还有机会的,或许。
初秋,由于人们还没完全准备好应对这骤然变冷的天气,所以满街上可以看到行人都交叉着双臂,把手藏在腋下。连一些漂亮的女孩子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把手藏在了男人的拉链里,尽管这并不能趋走寒冷。
李少华醒了,数了数报纸,一张不少,他很欣慰地收拾了一下,起身向市中心走去。繁华的街灯闪耀出来的光芒打在了他没落的脸上,几条皱纹开始浮现出来,两年过去了,他还是那么地落魄,还是没有任何出息。
流浪,流浪,流浪。
为什么我要流浪?
因为我天生就是一个浪子,浪迹天涯,游走四海。
命运给了我这样的遭遇,已知无法逃避,唯有顺应天意。
可是你却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义无反顾地爱着我,
我们都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再见,遥遥无期啊!
你是否还会在寂寞的时候,想起我们一同看着星星,彼此慰籍的夜晚?
真希望有一天,理想快要实现了,
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
李少华在一旁看着一位乞丐把这首诗写在墙上,写毕,那个乞丐便被几名巡警一阵毒打。李少华看在眼里,内心苍凉。
一只飞蛾停留在了他的肩膀上,他用手弹了弹,像是死了,或许,它竟也不属于这个城市。生命,如此地脆弱,都是一样的。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天下雨了,冷风,冷雨,将那只飞蛾的尸体打得粉碎。李少华望着霓虹闪耀的街角,眼睛模糊了,视线渐渐没了焦点。突然,他看到了生命即将逝去的一瞬,或许,正在思考这个问题的人比较容易发现。
李少华冲了上去,将雨伞下的女孩飞快地抱起,躲过了那辆失去控制的巴士。
女孩吓得哭了,伏在了李少华的胸口,李少华本能地安慰着她。当她抬起头的那一瞬间,李少华惊呆了,他从未见过如此貌美而清纯的女孩。
他们交谈了足足有两个小时,女孩在拼命地和他拉进距离,而他却冷漠地回避了一个又一个地话题。
“总该请你吃一顿饭吧?”女孩说道。
“我不配和你一起用餐,你给我钱好了。”
说到这里,女孩终于猜到了李少华的情况,她微笑着说:“我可以帮你。”
十一
李少华拒绝了到女孩父亲的公司上班的邀请。那天,他不辞而别。当他走到别墅的门口时,发现女孩不顾形象地叫喊,他因此停住了脚步。
李少华妥协了,他听了女孩的话,洗了个澡,换上了她哥哥的衣服。
终于,他见到了女孩的父亲,旁边还坐了一个女人,她不是别人,便是他朝思暮想的雪珍。此刻,李少华觉得他不能呼吸了,其间的对话,他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只是低着头,然后便上了三楼休息。
“小珊,那个女人是你爸爸的什么人?”
“是我的干妈妈。我的亲生妈妈在我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不是说“吃自己能消化的食物,养自己养得起的男人嘛”,敢问世上有谁我养不起?只不过他不愿意给老娘养罢了。这是欢小姐曾经说过的话,现在在李少华的脑海中回荡,回荡。
李少华的头很疼,很疼。
这一晚,他和小珊**了,他本来不想这么做,但他实在太绝望了,脆弱的精神使得他不得不找一个临时的安慰。他想通了,人为了立足与浮华的风尘,什么尊严,什么理想,全是假的。
十二
也就是在今天,雪珍和小珊的父亲分手了。正和一个三十五岁的男子逛街,这男人是她的老板,不过现在,她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复杂:老板和下属。
雪珍向张老板撒娇道:“张总,我觉得那件衣服好贵,要是在以前,我肯定买不起。”
“是吗?”张总说,“那你现在也一样也是买不起呀。”
张总边说边想,八千多块,这不存心宰我?张总最后把雪珍送回了她的宿舍。雪珍躺在床上,想起了两年多前的约定,不自觉地流出了眼泪。她望着窗外的天空,思念开始在她心底蔓延,很多个夜晚都做的是同一个梦。她虽然不至于认为李少华仿佛是在自己身边,但她已觉得不再寂寞。
窗外是雨水哗哗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