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在较发达的城市开始普及网络,直到2000年网吧的全面盛行,只用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网络虚拟社会的出现,给人们的交际提供了一个平台。网络交往,往往突破相貌,社会地位等因素,人们任意选择一块面具,自由的表达和宣泄自己的情感,欲望,幻想。其中有一些人,则热衷于利用网络谈情说爱,期待与网友见面时那种揭开谜底般的**。
存在就是合理的。网恋一方面满足了年轻人追寻刺激和新鲜的心理,另一方面也给许许多多不善于在男女交往中不善于“说第一句话”的青年人表达自己的机会。茫茫网海中,可以和全陌生的对象,产生互动;对方的过去你一无所知,未来更是充满不确定性,光是这样就足以让人感到兴奋。加之对方的样貌不确定,因此容易产生幻想,产生强烈的求证欲望。网络上的一些软件里头的表情功能更是使得双方对于这样的互动兴味盎然。
有过统计,从2000初到2005年间,参与网恋的青少年的数目庞大得惊人。其中,在一个网站发起的调查活动中,承认参与网恋的网民占调查总人数的80%以上,而坦言自己在网恋后“受到伤害”的则占了半数。可见这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尽管关系暧昧的男女们“情”话说了很多,只可惜是借着性子说的,大都乘兴而发,兴尽而收。又或者开始了一段网络情缘,最后又始乱终弃。
由于网络的迅速普及,使得参与网络的网民的素质良莠不齐,加之网络的匿名化,更使得人们的负面因素不断借助网络而扩张。贪婪和欲望的帖子铺天盖地。有一些人,成天躲在暗地里,躲在网络中,舔舐伤口,没有自信。他们不敢面对现实,没有兴趣面对现实,见不得光,要依靠网络不断宣泄。他们分不清网络和现实,往往容易犯下择偶条件不实际的错误。
通过这几年的反思,网恋已经很少人再相信,然而没有受过网恋之苦的人却继续相信。有人指出,网络就和电视机,洗衣机,电子辞典一样,它只是一种单纯的帮助人们方便生活的工具,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锻炼与异性沟通的方法,但最好不要把那里当成现实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