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岁之前设立初步理财目标
假如,我们在没有选定旅行目的地的情况下,就买了机票登上飞机。这样的行为,会被认为是愚蠢至极的,也是不大可能发生的。但在投资理财中,我们却常常犯这样的错误。许多人在没有设立理财目标时,就开始胡乱地理财了。结果当然可想而知,理财的效果总是不好。
有研究表明,有些人之所以一生穷困,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没有立下成为富人的目标。一艘没有航行目标的船,任何方向的风都是逆风。因此,成功理财从设立目标开始。要想在理财的道路上一帆风顺,在30岁之前,就要有一个初步理财目标。
为什么要设立理财目标,这个道理容易明白。理财目标不明,投资行动就会盲目。由于没有明确的理财目标,我们的投资行为很容易短视。也许每一次行动时也可能有短期目标,如每年实现30%的收益。但多数人确定目标时只是凭感觉而毫无依据,甚至在投资理财行为和投资工具的选择上相互抵消。
没有目标,就没有规划;没有规划,人的投机行为就会大大增加;机会主义行为增多,流动性风险加大。在投资理财的行动中,投机行为主要表现为“跟风”和“经不起风浪”。“跟风”的结果是失去独立的思考和判断,从而让自己的投资面临更大的风险;而“经不起风浪”是市场一有风吹草动就急忙终止投资,表现在股市上就是盲目套现“割肉”。
没有目标,也很难选择与目标相符的投资品种和工具。比如,某一个人量化的理财目标是在一二年内实现投资收益50%以上,而却因没有规划而投资了大额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一般的收益率约为5%),这显然与理财目标是不相符合的。
设立理财目标,要先区分目标与愿望。生活中,我们有许多这样的愿望:我想退休后过舒适的生活、我想孩子到国外去读书、我想住上别墅,等等。这些只是生活的愿望,不是理财目标。理财目标必须有两个具体特征:可度量性(即目标结果可以用货币精确计算)和时间性(即有实现目标的最后期限)。例如,我想30年后成为百万富翁,我想3年后购置一套80万元的房子,我想每个月储蓄1000元,这些就是理财目标。
设立初步理财目标,要做到如下三点:
一是切合实际。每个人的财务状况不同,理财目标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某一大学毕业生在设计自己的理财目标时,高呼“我要5年后达到李嘉诚的财富水平”;刚参加工作一年的小王,目前手头上只有1万元的积累,如果他将投资收益的目标定为“1年后1万元要变成100万元”,那么,这些目标就脱离实际了。一个合理的理财目标应是具有可行性的,应是与自身的经济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等要素相适合的,还应是基于目前可供适用的理财工具上的一个合理的、切合实际的理财规划的结果。
二是要筛选目标。在30岁之前,由于年轻气盛,想做的事情很多。这就要求我们筛选排除一些不可能实现的、或是可放在下个理财阶段实现的、或是可实现也可不实现的目标,将这个阶段最想实现的、急需实现的、也有可能实现的目标确立为30岁之前的理财目标(我们称之为初步理财目标)。
三是要分解和细化目标。确立初步理财目标后,接下来就要分解和细化它,使其成为若干个有步骤、有数字的分目标指标或是次级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目标制订理财行动计划(即达到目标需要的详细计划),如每月需存入多少钱、每年需达到多少投资收益等。但有一点千万不要忽视了,理财规划不是“死”的,它应该有一定的灵活性,那就是每年至少对理财规划进行一次“体检”,以便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而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