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就开始有人叫他大*,也有管他叫圆圆的,这名听起来还挺可爱,其实是*圆圆的简称。
圆圆喜欢穿长衣服。我是说,被逼的。可他不知道长衣服反倒把他包裹得更加玲珑浮凸,极富曲线美。逐渐地,起立后先拽后衣襟成了他的经典动作。他总是在自习课纪律很乱的时候倏地站起来,一边大吼“别说了”一边在后面抻、抻。某艺校来招生时,有同学建议*哥去当model,他们说*哥走上T型台后连Pose都不用摆,侧身站着就行,肯定全巴黎的镁光灯都来嚓嚓嚓。
还有一次上体育课。体委整队完毕后稍息,体育老师突然暴怒:“那边那是谁啊,自己站出排了都不知道哇?”被点的正是*哥。后边一个声音飘出来:“老师,你可冤枉他了。人家长得就那样,想不出排也难。”大家狂笑不止,老师尴尬得口红都快变色了。
后来不知从何时开始,*哥被传说暗恋历史老师。我们的历史老师岁数不小了,长得也不太美丽,头发一个卷儿一个卷儿地贴在头皮上,像被熨斗熨过。我揣摩这就是他们的用意所在。这桩绯闻虽有不严肃之嫌,但没人吝啬在历史老师进屋时吹声口哨。历史老师以为她是太受欢迎了,所以回之以微笑,她一微笑我们就鼓掌,我们一鼓掌她就笑得更灿烂了。初三历史课很少,所以大家抓紧每一堂课观察*哥的表现,寻找蛛丝马迹。事实上*哥也的确有些小把柄让人抓住:他每天都带历史书上学,上课认真听讲,笔记抄得很全(其实这只说明他是个热爱历史的好学生)。
写了这么多,越写心里越不是味儿。我好像是在写一帮虐待狂与一个被虐待狂的故事。其实我们跟*哥的关系还是很亲密的。跟他搞搞恶作剧,开些玩笑,编点儿绯闻什么的也并非恶意,均以不给他带来永久性伤害为标准。*哥这人不错,如果没有他的存在,没有他的牺牲,我们的初中生活得少了多少笑声,初三这一年也不知得怎么熬啊。他简直是我们班的灵魂(尽管这么抒情和前文反差太大,但我就是这个意思)!还有,*哥那无与伦比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是我妈经常让我学习的。我妈说这孩子现在吃这么多苦头,以后再经受任何挫折都会坦然面对。
*哥实在是个好人。
对了,我忘记讲一个事儿:我们的毕业照上*哥站的姿势很蹊跷,他没像其他同学那样正对着镜头站着,而是侧身站着,眼睛望着斜下方。顺着他的目光,我们看到了历史老师。
北陵大街13号
在写本文之前,我还真不知道咱初中的门牌号咋写。现在看清楚了,发现它不太吉利。13之不祥就不说了,这个北陵吧,除了是清朝皇家陵墓外,还有点别的说道。想当年啊,流传过这样一种传说……在北陵后山——皇太极他老人家安息那地儿——的山脚下,有个公厕,里面住着狐狸精一家老小哩。尽管这么多年没听新闻报道谁被吃掉过,但我知道这种事新闻是不会报道的。所以提起北陵,我心中总会慢慢腾起一小团妖气。
但即使现在知道了这些,我对那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还是充满了热爱,还是没办法的事情。
我那小小的学校坐落于北陵大街(市重点街道)的一个十字路口旁。这种地理位置,我觉得挺让人郁闷的。比较吵是其次,反正我是没感觉。关键是,临街太不神秘了。开个运动会吧,整条北陵大街上都能看到放飞的鸽子和气球;间操通报个处分啥的,交警叔叔全能听见;体育课蹲马步,行人一览无余;升旗仪式上嘹亮的歌声更是响彻云霄……有时觉得丢脸,有时我又认为让外人占了许多便宜。
当然啦,临街还是有挺多好处的,譬如买零食极方便。男生们常在意外把球踢到马路上以后矫健地翻墙而出,片刻后扔几瓶可乐进来。每当临近午休和晚休时分,学校大门口便开始慢慢聚合出庞大的小吃方阵。商贩们撸胳膊挽袖子,摆出黑帮火拼的架势,迎接主顾们的到来。我那三年虽然基本都回家吃饭,但也经常与同学搭伴在满街香味与浓烟之间穿梭,叉腰站在马路上边撕咬羊肉串边舔冰淇淋,顺便观看小贩与小贩、小贩与工商管理人员吵架。上课铃响起时揣着小零食就往教学楼飞奔……这些粗俗市侩的小片段,得承认,还真是让人怀念。
咱学校操场小,跑道是不正规的二百米水泥地。男生们挺恨这一点,主要是因为没场地踢球,另外跑步可能也没感觉。但对于我这样运动神经迟钝的人来说,那些都太无所谓了。我倒是佩服男生们搬来自行车当球门的执著精神。只是,总有倒霉同志的车被球或守门员撞出点问题来。
学生厕所在操场上教学楼的对角线位置,是最原始的旱厕,臭味熏天且结构上毫无隐私可言。初中三年,那是我用恶毒语言诅咒过的最多的地方,尽管我能不去就不去。前些天我回去的时候,突然发现那小房子消失了。我激动地跑去参观教学楼里的新厕所,漂亮。听几个学妹们还在抱怨厕所不高级,我真想把她们都顺水冲了。
我们的教学楼共三栋,我在我最喜欢的也是最古老的那栋里待了三年。斑驳的红墙,镂刻古典花纹的棚顶,冰冷的石质扶梯,吱嘎作响的木头门,有感觉啊。可惜现在经过装修,味道越来越少了。可对在校学生们来讲,不再怀旧,是好事。但是,把红墙换成粉墙……这创意不太好吧。我就这一个意见。一直都搞不懂为什么沈阳有那么多楼都是粉色的。我家楼也是粉色的。拜托。
好了,关于北陵大街13号,就先说这么多吧。
致小鸟罗曼的信
亲爱的罗曼:
突然想你——不仅想起而且想念。原谅我的“突然”,你离开毕竟太久了,岁月冲淡了许多痛苦的思念。我爱你,所以必须对你诚实,所以务必原谅我的薄情——“薄情”的意思你懂么?你一定不懂。你也不会明白我在对你说什么,但我不在乎,就像我不在乎你现在是否也同样想我一样。
还记得我们初次相遇吗?几年前的事了。我从没养过宠物,但自从有一天看见了你的同类——被称做白玉鸟的,我便发起痴来。后来终于在动物市场里寻到了你们——你们个个美丽绝伦,是你们的旧主人把你和罗兰从众鸟中挑出来,然后扔进我提前为你们购置的新房里。这是交易,也是缘分。
旧主人说你们挺好养活的,不挑食,小米就行——能在其中拌些鸡蛋更好,偶尔也可以买些肉虫打打牙祭。我边听边看着你和你的新女友歪着小脑袋东张西望。为了奖励你俩的安静和大方,我又买了个草编的小窝。
当天晚上,你便和罗兰挤在一块睡了。你和她相识还不到一天就温柔同眠,未免太不含蓄了罢,是一见钟情吗?我为此暗自庆幸,你们的天性并没有因我的包办而使婚姻受损。
你和罗兰被安置在厨房的一个角落里,很抱歉当时忘记跟你俩道歉了——让你们这两个小天使与下水道、抹布为邻确实不妥。知道你善解人意,想必早把这件事忘掉了。
在你们刚来时,我甚至忘记打招呼了。如果当时向你们问好,该说什么呢?我觉得我会说:“嘿,小家伙,你们可真漂亮啊!”我说的是真话。我长这么大从没看到过像你们这么漂亮的小鸟。其实,有很多珍稀鸟类也都很好看,但我不喜欢。他们的羽毛都太花哨,外形过于复杂,体态又不够优雅……看起来真是轻佻得很——尤其是鹦鹉。你们比他们漂亮得多。你们比我中指能稍长一点点儿,通体洁白如玉——没见过比你们更无瑕更纯净的白色,那是让人肃然起敬的白色。你们玲珑的小体形挺像海豚的,你以为呢?自从看见你们,我就总想把你或罗兰放在掌心,轻轻地抚摸你们,碰碰你们的小嘴——这也是我能将你与罗兰区别开来的唯一途径:你的嘴(是否应该叫“吻”)是鲜红的,罗兰的嘴是橙色的。不过你不要以为你长得比罗兰更俊,动物界中的某些规律在你们白玉鸟身上体现得并不充分。你和罗兰都很美,千万不要骄傲。
罗曼,可你唱歌的确比罗兰动听,这一点我应该承认。你的声线高亢清澈,出口成歌,罗兰的嗓音似乎黯淡了些。但是我还是最爱听你俩每天清晨的合唱。说“天籁”那是夸张,你们到底还无法与夜莺什么的相比,但比起我们人类还是唱得好多了。有时我想,在你们的听觉中,我们人类的声音是怎样的呢?跟你们听到的其他噪音是否有区别?每次看到你俩被窗外震耳的人声、车声惊得东跳西跳时,我总是感到抱歉。
但是,小玩意儿,我也不能一个劲儿总夸你俩怎么怎么好,尽管我猜你们鸟类也和我们一样爱听表扬。你们的缺点也不少,比如说生活无条理——每天早晨见到你们的时候,你们总在洗澡——确切地说是在玩水。我多次看到你愣头愣脑地将小圆脑袋扎进盛水的小瓷罐里,然后再迅猛地抬头乱甩一气。到了冬天,我怕你们冻着,特意在你们的窝里塞些棉絮,可你竟模仿起猫玩线团的样子,把好端端的棉花眨眼工夫就弄黑了,还拽回窝里搂着。亲爱的罗曼,你在我家待了好几年,就从没反省过?
罗曼,我不知你现在在哪里,吃什么过日子,但我相信你对我曾提供给你们的食物一定记忆犹新。小米是上乘的,颗粒饱满金黄;逢年过节,还买些肉虫给你们解馋。我一直对你们有所指望——希望罗兰能生些小蛋蛋,孵些**B出来。我已经记不得罗兰是什么时候让我喜出望外的了,那些小蛋太可爱了,每个只有小指甲那么大,壳薄而白,晶莹得好像里面安装了小型白炽灯,让人想摸又唯恐它会碎掉。
**夜盼望着BB的出生,可是你们只有睡觉时才不得已趴在蛋上。我急得不知所措,既不能像爱迪生那样自己坐在蛋上,也不能整天捂着它们。天哪,罗曼,后来你们竟然还把所有的蛋都啄碎吃掉了,为什么?!那可是你们的孩子啊!
刚发现时,我真想把你们给炖了,真的,太可怕了!生物圈中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罗曼,你能解释一下这是为什么吗?那样也许我会更加爱你。妈妈说,你们可能缺钙。就算有天大的理由,我也无法接受你们的这种行为。
从此以后,你也许感觉出来了吧,我开始疏远你们。我不再长时间逗留在笼边用手指逗弄你和罗兰,添水添米也不如以前积极了;我不再一天跟你俩打好几次招呼,还有没有事就盯着你们看了……这种冷淡一直持续到你的爱妻罗兰死去,为此我自责了好长时间。我不晓得她得的是什么病,但我知道你一定向我求助过、哀鸣过,是你陪她度过了短暂生命的最后一秒。当我把她从笼中取出来时,她已僵硬了,薄薄的眼皮盖住了她黝黑的眼睛。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她,伤心极了。
我把罗兰安葬在窗前的花园里,那里有芬芳的泥土和美丽的树。罗曼,你的罗兰就躺在一株迎春花下,在铺满花瓣的小小灵柩里,还有我写给她的墓志铭。
罗曼,我无法想象你的痛苦。在你那狭小世界里,你唯一的朋友和爱人就那么无声无息地走了,剩下的日子你便每天傻呆呆地对着一片死寂。现在想来,将你放生并非是让你获得解脱的最佳方式,而且还很冒险——在窄小的笼子里生活得太久,你早已丧失了(至少忘记了)生存的能力,但我还是决定将你的余生还给大自然,去寻找你的幸福和你的罗兰。
于是你走了,是我亲手把你放在公园深入森林中的一枝树杈上的。看着你怯懦无助地站在树上,我不敢再多看你一眼。再见了,罗曼!
你当时在想什么呢?罗曼,告诉我。我想听到的答案是,你高兴回归自然,你已找到了罗兰,你们无比自由快乐。让你那么弱小的生命去应付漫长的四季,我真的不忍。我现在依然思念你。写下这些,就是想让你知道我在想你……
罗曼,你走后家里再没养鸟,也没养什么别的小动物。去年我过生日时,朋友送我一对小龟,一直养到现在。但你放心,他们绝不会代替你和罗兰在我心中的位置。它们太迟钝了,妈妈给她们起名叫慢慢、吞吞。嗯……你知道你俩名字的由来吗?我起的,罗曼、罗兰,加在一起,恰好是一位伟大作家的名字,此举有些不敬和无厘头之嫌,但我喜欢。我希望……希望什么呢,我也说不清楚。
再见吧,罗曼!代我向罗兰问好!祝你们幸福!
你们永远的朋友。
梦中的泪水无比真挚
不久前和好友聊天,忘记是谈到什么话题时,我俩异口同声地感叹:“想想还是学生那时候……”然后就同时收声,双双退缩进沙发里。再然后我挣扎着坐起来,抓着自己头发喊:“天哪!竟然,终于,也轮到我们说这话了——还是当学生的时候!”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就开始连续做各种回到学生时代的梦,更有趣的是醒来之后我总能清楚回忆起这些梦境的种种细节。清楚到,最近一场梦里那大夏天的青草味儿在我苏醒半天后还活蹦乱跳地悬浮在鼻尖上头。我贪婪地猛嗅半天,再看看裹在身上的厚棉被,窗外素灰的天,一时惘然。
近期这些奇异的梦里困扰我最久的,是我回到了小学那一个。在那次梦里,我既是以二十三岁大人的形状身份回魂探访,同时也重新做回当年九岁的小崽子。那个小我撅着嘴撅着脸拖着书包去参加升旗仪式,到校门口被逮住没戴红领巾,遂被罚站于冷风中,一脸乖戾和悲壮,心中号叫:闪电啊,赶快把我学校的教学楼劈成两半吧!大我则掐腰站在一旁端详小我,迷惑地心想:我当年明明是三道杠,何时如此顽劣过啊。诽谤。这梦是诽谤。